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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危及业主生命安全的要命地流血维护自己财产的伤心地

发表于2007-05-16
危及业主生命安全的要命地
流血维护自己财产的伤心地
2007年5月15日,是个让鹿泉市龙海新区业主感到暗无天日的日子,新区内的业主在自己的家门口遭到由河北帝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纠集的一批(约40多人)小流氓的殴打,致一人受伤住院,一人被打的耳朵流血,受伤的业主的摩托车被打坏,小区业主的一个电声喇吧和旗帜被砸打撕扯成了废品。小区的保安竟在一边无动于衷(保安是业主们掏钱养的),在业主报警时,这群流氓竟大摇大摆的乘座汽车离去。
事情的起源是小区业主的维权。河北帝华房地产开发公司2004年取得鹿泉市龙海新区的开发建设许可,并于同年的11月开始进行内部销售(期房、交房日期是2006年3月1日、业主当时没有见到预售许可等五证)。楼盘介绍是25栋7层欧典式楼房,花园式的楼盘(楼盘的名称是“龙海花园”有当时的广告做证)、落地窗、楼间距是楼高的1.3倍。同年12月正式开盘销售后,内部认购的3号楼的层数就变成了8层。开盘销售的4、5号楼变成了13层,规划的改变均未提前公示。2006年3月首批期房交房,6月帝华集团在新区的4号楼东面、10号楼的东面开始建15、11号楼,系地下3层,地上34层的楼房,每栋建成后高度是100多米。此两栋楼距4、10号楼各不足十米、距9号楼不足12米,而且龙海新区内楼房各楼之间的楼间距不但达不到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部2002年版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甚至还达不到经过鹿泉市城建局审批过的帝华自己图纸设计的楼间距。15、11号楼两栋楼的地址同时还侵害整个小区的公众利益,建在了原规划的一部分绿化地和部分道路上。这两栋楼房的兴建使3、8、9、10号楼的业主犹如住在了高山的阴影里,侵害业主的采光权。2007年4月,帝华在与龙海8、9、3号楼只隔十几米距离和一堵砖墙的原鹿泉市方宝工具厂的土地上,在一无土地开发使用性质公示,二没有城市规划建房规划公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已损害到入住业主利益的情况下(昼夜施工,尘土飞扬,而且几乎是贴到了围墙的跟前,与上述几座楼只有十几米的距离),动工开始挖楼房的地基,据进行地质探测的工人讲,探测的深度是40多米,可盖40多层的楼房,帝华公司也有工作人员说要盖3栋40多层的楼房,此3栋楼对3、8、9、10号楼形成环抱型式,侵害业主的采光通风权,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质量。帝华集团只顾赚钱,置公众的利益于不顾,缩小各楼之间的楼间距已给业主们埋下了隐患,超窄的楼间距会影响到失火或者有急救病人或其他的紧急情况下,各类较大车辆的开进和顺利通行。此外,帝华集团在售楼时合同约定一年后开通使用的,在一年期过期的情况下仍缄口不言开通的实际问题。
龙海新区的业主用毕生积蓄购买的龙海新区的房子,是业主们赖以生存的栖息地,也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开发商以欺诈的手段在原来承诺是绿地和原规划是多层建筑的地方盖起高层楼房,采用先诱骗购楼后再改规划违规建成超近楼距的高层建筑的诈骗伎俩,侵占业主的权益,用违规违法的手段,严重损害业主的生活,并已经使业主蒙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区内的3、8、9、10、号楼的业主自动联名于五月初开始了维权的活动,强烈要求:                     
帝华集团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规划建设楼盘,必须依法履行上报审批规划公示的手续,还业主的知情权。在不兴建违章建筑不侵害业主的权益且不影响业主居住生活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审批的规划施工,还业主一个正常安宁的生活家园。并切实遵守物权法,不得侵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益。 帝华集团违法违规在建的11、15号楼给业主带来的是心理上和生理上精神上和身体上的伤害,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业主强烈的一致要求更换房屋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帝华集团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给以经济赔偿。
帝华集团在知悉业主的维权要求后采用流氓手段,派出大批流氓在5月11日偷撬业主的汽车牌照,接连撬开五家的地下室房门,扬言要告业主,在业主排除恐吓坚持维权的情况下,5月15日早晨帝华集团贴出一纸告示,让各业主家出人听他们回答所提的条件,不去者视为弃权。然而业主应邀集中后,发生了惨不忍睹的流血事件。年轻的打手竟然敢打年龄足以做他的祖母的老年人。禽兽不如啊。并且十分嚣张的说打你们也白打,石家庄市和河北省的警察都是我们家的。谁敢报警我灭你全家,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在一个全民建设法制社会的国家,全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竟然发生对政府和法律如此嘲弄和黑社会行为的事件,帝华集团的作为令人齿冷。对河北帝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发的龙海 、龙泉、龙洲、龙头的系列房地产商品房有购买意向的百姓们,是不是该仔细的掂量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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