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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丽都业主倡议书

发表于2014-05-17

致丽都河畔业主的倡议书
 
 各位丽都业主邻居们:
交房一年多的时间了,至今我们还住在没有经过备案验收的房子里,的配套设施几乎都不完善。我们喝着不放心的水,乘坐着没有经过验收的电梯,住在消防设施只是个摆设的楼里,还三天两头停电,车库至今不启用,地下室没电,燃气也是刚刚送至家里,甚至还有一些单元的邻居们还在苦苦地、无奈地等着他们没有效率的协调办理中,去年冬天我们很多的业主邻居是在寒冷中艰难度过。这就是我们居住的丽都河畔,邻居 ,你开心吗?
又到缴纳物业费时,物业此时在很积极地贴出了催缴通知,要求业主按时缴纳,不按时要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这就是我们的物业作为。他们工作的拖延给我们造成的众多不便该怎么补偿呢?
交钥匙不等于交房,我们的协议上清楚地写着交给我们的应该是经过验收合格的房子。国家规定只有经过联合验收,取得备案验收表,验收合格的房子才能交付,才具备物业进驻管理按相应服务收取物业费的权利。所以,我们要求顺延缴纳物业费,直至具备房子经过备案验收合格,具备物业进驻服务管理的条件之日。
 
参考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将未达到交付使用标准的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或符合交付标准但超过半年不交付的,由市房产、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新建住宅物业交付时,应当符合新建住宅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标准,未达到配置使用标准的不予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二条
禁止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理由给业主停水、停电、停暖,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业主有权拒绝和举报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行为。

定于2014年5月24日9点 丽都业主到物业协商物业费顺延事宜。请大家积极参与,维护业主正当权益!

请大家加入丽都河畔业主群7495000,以便大家交流。

发表于2014-05-17

怎么回事

发表于2014-05-18

没点信誉的开发商,看那大门就知道多不要脸!!!

发表于2014-05-19

没点信誉的开发商,

发表于2014-05-19

团结起来,让无良开发商付出代价

发表于2014-05-24

到了该团结起来的时候了。。。


发表于2014-05-24

无良开发商为什么能横行,根在我们的“人民公仆”不作为,烂了!

发表于2014-05-24

助纣为虐者 该死  流氓地痞 没好报!

发表于2014-05-26

看看小区的大门,再看看小区指头粗的参天大树,再看看整个绿化,还有物业的服务,哎,丢的开发商的脸,估计以后开发的房子没人敢买了。

发表于2014-06-01

不要和物业斗了,电梯有你一份,楼梯有你一份,院子有你一份,大门都有你一份,但是你能带走吗????交不交物业费,他们都是物业的,没有一件属于咱,所以,电梯有你一份,但他不给电梯卡,咱就上不了喽;楼梯有你一份,但他不给打扫,咱也只能照样走;院子有你一份,但他不给清扫垃圾,我们也只好将就;大门有你一份,但他不给开,我们也只好把车停到路口………………无尽的怨气,有谁能解,物价局说:“米有办法”;房管局说“办法没有”;工商局说“有办法?没!”市长热线说:“办?没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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