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经济学家姚洋:"新土改"不等于随便处置土地
- 发表于2013-12-12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
- 发表于2013-12-12
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
- 发表于2013-12-12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选择若干试点
- 发表于2013-12-12
,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 发表于2013-12-12
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的姚洋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将三中全会决定的上述内容等同于农民可以随便处置其土地的看法是“极端错误的”。
- 发表于2013-12-12
“产权和用途一定要分开,即使农民有了这个产权,也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便把农地转换成非农用地。”姚洋说。
- 发表于2013-12-12
他指出,没有一个国家是不对土地进行任何用途管制的。比如美国也有土地规划,哪怕拥有一块土地的所有权,想改变它的用途也需要申请。
- 发表于2013-12-12
“这是为了保护耕地,不强调这一点,建设用地就很难定义,否则的话,农民可能会在承包地上随便建房,过了几年就变成建设用地了,然后就可以拿去卖了,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姚洋说。
- 发表于2013-12-12
他认为,此次三中全会决定透露出的土地改革方向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是最大亮点,但他强调,农地入市是需要国家征用的,不能直接入市。
长期研究土地制度的经济学家姚洋认为,中国正在启动的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赋予农民更多土地权利,但并不意味着农民可以随便处置土地,尤其是农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