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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纠纷:业主委员会成了业主心中永远的痛

发表于2006-06-14
茶:各位茶友,随着“业主委员会”的地位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该委员会如今已经成为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双方竭力争夺的领地,今天由茶老板我主持这场聚会,就是针对最近一段时间北京一些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发生的纠纷,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应该由谁说了算。

王:这个话题好。今年“五一”是我最闹心的一个假日。我所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公 
司竟然在我们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组成了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同时抛出他们拟定好的选举章程及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并且要求全体业主在短时间内进行等额选举,同时说以“50%不反对”即为当选条件,据称还得到某小区办的支持。

章:贵小区的事情我略知一二,按照有关政策应该开始组建住宅小区了,因为政策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该组建业主委员会。

王:可也不能不经过我们的同意吧。

(王先生显然有些对抗情绪,章处长笑着摇了摇头。)

茶:是啊,那也不能由物业管理公司来说了算呀?

章:其实业主委员会应该由全体业主通过一定方式推荐或选举产生。但由于新建小区的业主互相之间缺乏了解,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而物业管理公司对各家各户的情况比较熟悉,因此按照惯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一般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来帮忙组织推荐。

王:那物业公司不是很容易把持“业主委员会”吗?

章:其实也不一定,因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每位业主都可以实施。况且还有政府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下一届选举时如果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不行照样可以炒掉他们。

王:那我们业主得要经历多长时间,“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斗争”。

(众人一起大笑起来,王先生自己也觉得说的过了,有点儿不好意思。)

王:如今人们沟通的方式太多了,业主自己完全有能力聚集起来,可北京前段时间法院竟然判决某小区业主自发召集业主开会不合法,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茶:如今作为业主确实非常难受,一旦物业管理公司差的话,不仅先要忍受2年,而且还要接受他们一手炮制的“业主委员会”的摆布。哎,伍先生一直都是消费者维权的代言人,今天怎么一句话没有。

(看着伍辉一个劲儿地喝茶,茶老板不由有点奇怪。)

伍:不是我不说,其实是没的说。

(大家一时十分诧异,一起等他的下文。伍辉慢慢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伍:比如这茶,不仅茶树生长的自然条件要十分优越,采制也要十分精细,同时还要有独到高超的冲泡技巧,这些因素缺一不可,这样的茶才能颇具特色,脍炙人口。如今“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虽然越来越受重视,但相关的规定却规定得不够细致,致使一些物业公司投机取巧。同时,由于业主委员会行使的职能是对物管公司进行监督,因此我觉得在挑选候选人方面物管公司则应该“回避”。

茶:那你觉得这业主委员会应该何时组建呢?

伍:我觉得可以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成立一个过渡性的机构,比如“业主联谊会”,每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同时再签订一份加入本小区“业主联谊会”的文件,主要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业余爱好等简单情况公布出来,以增进业主之间的沟通。同时“业主联谊会”可以推选代表和物业公司一起组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王:伍先生这个提议的确很特别,不过倒是给我们业主一个提醒。目前,人们从开放的四合院、大杂院里搬进了单元房,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由于那些钢筋混凝土的禁锢变得陌生起来。

茶:不错,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如果所有业主能团结起来,即使物管公司能把持“业主委员会”又能怎样呢?好了,今日时候已晚,让我们举杯为生活干杯。

(大家齐声说好,喝干杯中残茶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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