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正定县政府网公布了北早现乡政府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规划区共分为4个控制单元,446.25公顷(6693.75亩)。
原文如下:
为加强正定县北早现乡政府驻地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落实上层次有关规划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控制标准,特编制《正定县北早现乡政府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正定县北早现乡政府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北至绕城高速,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雕桥村西,总面积约446.25公顷。
二、控制单元划分
控制单元划分以主干道为界,综合考虑各个单元的功能构成,规划区共分为4个控制单元,并形成控制单元划分图和控制单元汇总表,标明控制单元的名称(编码)、面积和“四至”界线,以便于规划管理。
规划控制单元汇总表
用地
类型
控制单元
名称
面积
(公顷)
“四至”界线
建
设
用
地
A单元
153.79
东至中华大街北延,南至梦龙西街,西至刁桥路,北至北环路。
B单元
104.92
东至中华大街北延,南至规划路,西至刁桥路,北至梦龙西街。
C单元
43.23
东至东环路,南至用地边界,西至中华大街北延,北至用地边界。
D单元
144.31
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中华大街北延,北至北环路
合计
446.25公顷。
三、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R)
规划在石家庄绕城高速公路以南安排居住用地,结合乡政府驻地综合服务极核,相对集中布置在北环路(羊曲线)以南区域。中华大街北延线以西地区以改造南岗村、雕桥村和新建居住用地为主;中华大街以东地区以改造雕桥庄村和上水屯村为主。居住用地开发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住宅建筑高度以多层及小高层为主,少量高层和低层为辅。
2.公共设施用地(C)
乡政府驻地公共设施布置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借力区位交通优势,依托居住小区发展商业金融所需的商业用地;二是为乡政府驻地和居住区服务的公共设施用地。
3.工业用地(M)
乡政府驻地生产设施用地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
4.道路广场用地(S)
规划道路广场设施用地包括贯穿驻地的主路、支路、广场和停车场等。
5.工程设施用地(U)
工程设施用地涉及公用工程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和防灾设施用地,主要设施包含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开闭所、供热站、换热站、天然气门站、邮政局、邮政所、电信局、模块局、公交首末站、加油站、消防站等,其中开闭所、换热站、模块局、邮政所可不单独占地,垃圾填埋场与正定县城统筹考虑,乡政府驻地内不单独布置。
6.绿地(G)
规划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种类型。
四、建设用地使用兼容性控制
城市建设用地应当根据受保护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并应严格保护A1类用地、优先保证A2类用地。
各类建设用地在符合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等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下表及《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混合与兼容使用。
建设用地分类管理代码表
类别
A类
B类
用地性质
严格控制用地
A1
指定用途用地A2
居住用地B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2
工业、物流仓储用地
B3
文物保护用地A11
公园绿地
A12
防护绿地A13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A14
公用设施用地A15
行政办公用地A21
非营利性文教体用地A22
非营利性卫生福利用地A23
一类居住用地B11
二类居住用地B12
商业商务娱乐用地B21
生产研发用地B30
一类工业用地B31
二类工业用地B32
三类工业用地B33
物流仓储用地B34
兼
容
生活居住区用地兼容顺序为:A1>A2>B12>B2>B30>B31>B32>B34;
工业生产区用地兼容顺序为:A1>A2>B30>B31>B32>B33>B34>B2>B1;
城市中心、副中心区用地兼容顺序为:A1>A21>A22>A23>B2>B12>B3。
同类用地之间,应结合具体地块的建设条件与开发需求,综合考虑相关要求经技术论证确定。
A类用地纳入“四线”的,用地兼容还应符合“四线”规划管理规定。
五、土地性质变更规定
1.土地性质变更符合兼容性规定的,将变更解释文件附在项目报批文件内(包括审批文件、变更说明及相应的图纸)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2.土地性质变更不符合兼容性规定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建筑开发强度控制
1、容积率控制
该项控制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工业用地为下限指标,其余用地为上限指标。
各类用地容积率指导指标
序号
用地类型
容积率下限
容积率上限
1
R2:二类居住用地
——
2.0
2
C1:行政管理用地
3
C2:教育机构用地
0.9
4
C3:文体科技用地
5
C4:医疗保健用地
6
C5:商业金融用地
3.0
7
M1:一类工业用地
1.0
8
M2:二类工业用地
2、建筑密度控制
该项控制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工业用地控制下限指标,其他用地控制上限指标。
各类用地建筑密度指导指标
建筑密度下限
建筑密度上限
R1:一类居住用地
30%
35%
40%
25%
50%
60%
3、绿地率控制
该项控制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工业用地控制上限指标,其他用地控制下限指标。
各类用地绿地率指标控制表
绿地率下限
绿地率上限
15%
9
10
G1:公共绿地
70%
11
G2:防护绿地
90%
七、景观设计控制
规划构筑“一廊两带四区多点”的乡政府驻地景观空间结构。
一廊:中华大街景观廊道。两带:周汉河与大鸣河作为乡政府驻地的水系,是乡政府驻地生态休闲及特色文化景观的展示空间,应围绕水面打造为乡政府驻地的景观核心地带。四区:商贸服务景观区、文教景观区、居住景观区、文化产业景观区。
多点:重点控制6处景观节点,包括商业金融区的核心、行政管理区、乡政府驻地主要出入口、乡政府驻地主干路的交叉口等
道路通过断面形式、绿化种植以及周边地块建筑围合等条件的不同变化形成不同风格的道路景观。
1、干路景观
(1)中华大街北延线两侧的绿化带,可采用三种形态交替:开敞的草坪与花坛、草坪与雕塑、乔木与草坪;其余道路的绿化带可采用整齐划一的阵列乔木、乔木与草坪。
(2)主次干路的人行道铺装应进行专门设计,建筑后退红线的地面铺装与人行道铺装协调衔接。
(3)加强商业服务景观区的沿街建筑界面设计。商业服务景观区建筑色彩宜为淡暖色,塑造温暖、轻松、愉悦、安全的色彩环境,展示热情、亲切、时尚的风格和文化气质。注意建筑色彩设计与广告标志的协调统一。
2、支路景观
保证良好的道路遮阴与冬季的阳光,沿路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宜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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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可以看到北早现乡规划原图,这个图看不太清楚
5月17日正定县政府网公布了北早现乡政府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规划区共分为4个控制单元,446.25公顷(6693.75亩)。
原文如下:
为加强正定县北早现乡政府驻地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落实上层次有关规划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控制标准,特编制《正定县北早现乡政府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正定县北早现乡政府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北至绕城高速,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雕桥村西,总面积约446.25公顷。
二、控制单元划分
控制单元划分以主干道为界,综合考虑各个单元的功能构成,规划区共分为4个控制单元,并形成控制单元划分图和控制单元汇总表,标明控制单元的名称(编码)、面积和“四至”界线,以便于规划管理。
规划控制单元汇总表
用地
类型
控制单元
名称
面积
(公顷)
“四至”界线
建
设
用
地
A单元
153.79
东至中华大街北延,南至梦龙西街,西至刁桥路,北至北环路。
B单元
104.92
东至中华大街北延,南至规划路,西至刁桥路,北至梦龙西街。
C单元
43.23
东至东环路,南至用地边界,西至中华大街北延,北至用地边界。
D单元
144.31
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中华大街北延,北至北环路
合计
446.25公顷。
三、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R)
规划在石家庄绕城高速公路以南安排居住用地,结合乡政府驻地综合服务极核,相对集中布置在北环路(羊曲线)以南区域。中华大街北延线以西地区以改造南岗村、雕桥村和新建居住用地为主;中华大街以东地区以改造雕桥庄村和上水屯村为主。居住用地开发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住宅建筑高度以多层及小高层为主,少量高层和低层为辅。
2.公共设施用地(C)
乡政府驻地公共设施布置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借力区位交通优势,依托居住小区发展商业金融所需的商业用地;二是为乡政府驻地和居住区服务的公共设施用地。
3.工业用地(M)
乡政府驻地生产设施用地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
4.道路广场用地(S)
规划道路广场设施用地包括贯穿驻地的主路、支路、广场和停车场等。
5.工程设施用地(U)
工程设施用地涉及公用工程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和防灾设施用地,主要设施包含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开闭所、供热站、换热站、天然气门站、邮政局、邮政所、电信局、模块局、公交首末站、加油站、消防站等,其中开闭所、换热站、模块局、邮政所可不单独占地,垃圾填埋场与正定县城统筹考虑,乡政府驻地内不单独布置。
6.绿地(G)
规划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种类型。
四、建设用地使用兼容性控制
城市建设用地应当根据受保护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并应严格保护A1类用地、优先保证A2类用地。
各类建设用地在符合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等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下表及《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混合与兼容使用。
建设用地分类管理代码表
类别
A类
B类
用地性质
严格控制用地
A1
指定用途用地A2
居住用地B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2
工业、物流仓储用地
B3
文物保护用地A11
公园绿地
A12
防护绿地A13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A14
公用设施用地A15
行政办公用地A21
非营利性文教体用地A22
非营利性卫生福利用地A23
一类居住用地B11
二类居住用地B12
商业商务娱乐用地B21
生产研发用地B30
一类工业用地B31
二类工业用地B32
三类工业用地B33
物流仓储用地B34
用
地
兼
容
生活居住区用地兼容顺序为:A1>A2>B12>B2>B30>B31>B32>B34;
工业生产区用地兼容顺序为:A1>A2>B30>B31>B32>B33>B34>B2>B1;
城市中心、副中心区用地兼容顺序为:A1>A21>A22>A23>B2>B12>B3。
同类用地之间,应结合具体地块的建设条件与开发需求,综合考虑相关要求经技术论证确定。
A类用地纳入“四线”的,用地兼容还应符合“四线”规划管理规定。
五、土地性质变更规定
1.土地性质变更符合兼容性规定的,将变更解释文件附在项目报批文件内(包括审批文件、变更说明及相应的图纸)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2.土地性质变更不符合兼容性规定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建筑开发强度控制
1、容积率控制
该项控制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工业用地为下限指标,其余用地为上限指标。
各类用地容积率指导指标
序号
用地类型
容积率下限
容积率上限
1
R2:二类居住用地
——
2.0
2
C1:行政管理用地
——
2.0
3
C2:教育机构用地
——
0.9
4
C3:文体科技用地
——
2.0
5
C4:医疗保健用地
——
2.0
6
C5:商业金融用地
——
3.0
7
M1:一类工业用地
1.0
——
8
M2:二类工业用地
1.0
——
2、建筑密度控制
该项控制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工业用地控制下限指标,其他用地控制上限指标。
各类用地建筑密度指导指标
序号
用地类型
建筑密度下限
建筑密度上限
1
R1:一类居住用地
——
30%
2
R2:二类居住用地
——
35%
3
C1:行政管理用地
——
40%
4
C2:教育机构用地
——
25%
5
C3:文体科技用地
——
30%
6
C4:医疗保健用地
——
35%
7
C5:商业金融用地
——
50%
8
M2:二类工业用地
60%
——
3、绿地率控制
该项控制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工业用地控制上限指标,其他用地控制下限指标。
各类用地绿地率指标控制表
序号
用地类型
绿地率下限
绿地率上限
1
R1:一类居住用地
35%
——
2
R2:二类居住用地
35%
——
3
C1:行政管理用地
35%
——
4
C2:教育机构用地
35%
——
5
C3:文体科技用地
30%
——
6
C4:医疗保健用地
35%
——
7
C5:商业金融用地
25%
——
8
M1:一类工业用地
——
15%
9
M2:二类工业用地
——
15%
10
G1:公共绿地
70%
——
11
G2:防护绿地
90%
——
七、景观设计控制
规划构筑“一廊两带四区多点”的乡政府驻地景观空间结构。
一廊:中华大街景观廊道。两带:周汉河与大鸣河作为乡政府驻地的水系,是乡政府驻地生态休闲及特色文化景观的展示空间,应围绕水面打造为乡政府驻地的景观核心地带。四区:商贸服务景观区、文教景观区、居住景观区、文化产业景观区。
多点:重点控制6处景观节点,包括商业金融区的核心、行政管理区、乡政府驻地主要出入口、乡政府驻地主干路的交叉口等
道路通过断面形式、绿化种植以及周边地块建筑围合等条件的不同变化形成不同风格的道路景观。
1、干路景观
(1)中华大街北延线两侧的绿化带,可采用三种形态交替:开敞的草坪与花坛、草坪与雕塑、乔木与草坪;其余道路的绿化带可采用整齐划一的阵列乔木、乔木与草坪。
(2)主次干路的人行道铺装应进行专门设计,建筑后退红线的地面铺装与人行道铺装协调衔接。
(3)加强商业服务景观区的沿街建筑界面设计。商业服务景观区建筑色彩宜为淡暖色,塑造温暖、轻松、愉悦、安全的色彩环境,展示热情、亲切、时尚的风格和文化气质。注意建筑色彩设计与广告标志的协调统一。
2、支路景观
保证良好的道路遮阴与冬季的阳光,沿路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宜简洁。